对成功获批国家高新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对在创新型城市建设等方面产出明显成效的市,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分配上给予倾斜……3月18日,安徽省科技厅发布《省科技厅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再次以“真材实料”“真金白银”激励创新建设。
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激发创新活力,离不开良好的政策激励。根据此次出台的《实施办法》,我省将对改善地方科研基础条件、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落实科技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成效较好的市,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中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一定倾斜。其中,对相关获得激励的市,将在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上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1个指标。
同时,将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自主创新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效明显的市,鼓励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且发展基础较好的开发区通过更名设立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争创国家高新区。
其中,对成功获批国家高新区的,我省将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这300万元将用于高新区的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区域评价多评合一试点工作,加快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服务平台。
对在推进科教大省、创新型省份、创新型城市建设,构建完善创新发展支撑体系等方面成效明显,落实配套政策较好的市,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研平台和服务机构申报推荐名额分配上给予倾斜。其中,将优先支持相关被激励对象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国家级;优先支持被激励对象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刘畅司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