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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战略高度重视科技创新政策工作。制定和落实科技创新政策,一方面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保障,另一方面也是地方政府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抓手。
会议要求,要创新工作手段和机制,切实体现科技创新政策的应有效用。要在确保政策公开透明操作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享受政策的便捷性,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操作实务辅导,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沟通。从政策的知晓度、便捷性、覆盖面、兑现率等角度来综合评价政策的落实成效。
会议强调,要加强统筹协调,更好地行程合力推进政策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和专业政策服务机构的作用,形成合力,为广大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科技人员提供全面、及时、便捷的政策服务——
一是优化“一门式”服务。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要发挥好科技政策服务的窗口作用,通过各种方式为需要政策服务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以及科技人员答疑解惑。同时,“一门式”服务要成为科技创新政策“立交桥”,无论是哪个政府部门的权限,只要是科技创新方面的政策,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都能找到答案,各相关部门要为“一门式”服务窗口提供各类流程、细则、申请表格等。
二是建立联络员制度。为提高政策咨询服务质量,要加快覆盖全市的政策咨询服务网络,每个政策的相关部门都要指派一名政策服务联络员,联络员是本部门政策咨询服务的责任人,也是汇集、沟通政策落实信息的责任人。
三是加强政策落实的跟踪与评估。要建立相关政策落实的信息汇总制度,及时统计汇总政策落实的效果,总结研究政策落实中的瓶颈、障碍和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实际问题。要逐步建立起政策实施情况的评估制度,今后每年要报告政策实施的情况,评估政策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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