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作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举措,完善系列配套措施,在科技体制改革、企业创新带动、高端载体建设、人才活力激发方面率先突破,努力形成具有示范效应的机制和模式,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贡献。
一是加强创新型省份建设的制度保障和组织领导。山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关于支持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等12个配套文件,为创新型省份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近期召开的山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目标定位,提出在更高水平上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
二是稳步推进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出台《山东省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进省属科研院所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取消原有行政级别,建立理事、执行和监事机构,按照新的体制机制运行,落实编制人事、收入分配、科研经费管理、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处置和使用等法人自主权,加快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三是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研究制定《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推动形成知识创造价值、技术产生效益的鲜明激励导向。建立科技领军人才支持机制,赋予科技领军人才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人财物支配权和资源调动权,完善科技领军人才的股权、期权及分红激励机制,依法完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享机制,更好发挥科技领军人才作用。
四是深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构建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济南、青岛市从自身实际出发,依据不同的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区位优势和发展水平,突出自身优势特色,创新思路、理念和模式,探索引领城市创新发展的新模式,有力支撑了创新型省份建设。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