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上海与江西两地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推动两地科技进步,加快经济和社会共同发展,2008年11月20日在江西南昌举行的“江西省科技创新暨赣沪科技合作项目推介会”上,上海市科委副主任徐祖信与江西省科技厅厅长王海共同签署《江西省科学技术厅、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议书》。
上海与江西双方将继续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联动发展、共同繁荣”的原则,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根据两地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需要,结合双方的科技、人才、地域和资源优势,在科学研究、高新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科技管理人才培养、信息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长期合作。进一步加强联系,交流在科技合作与交流方面的做法和经验,研讨双方共同关心的问题,确定合作与交流的具体内容,共同推动两地科技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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