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3日,上海市召开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暨立法工作启动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泽洲、副市长吴清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陈鸣波主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泽洲在讲话中指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的起草要站在“四个放在”的高度,增强做好科创中心建设立法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遵循立法工作规律,做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遵循科技创新工作的规律,针对主要瓶颈和障碍,促进提高创新效率和创新质量。他要求要加强组织协调,有效形成工作合力推进立法工作,一方面要发挥政府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另一方面,要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在起草阶段提前介入,在审议阶段发扬立法民主,加强与市政府沟通共同研究解决问题。
吴清副市长对条例前期起草工作和草案框架给予了肯定,他强调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立法工作要突出系统性,注重与已有法律法规的衔接;突出前瞻性,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突出针对性,解决实际问题;突出操作性,为创新实践提供依据和保障;突出包容性,要有适当留白,为未来创新提供空间。他要求在立法工作中要尊重科学发展规律、产业发展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国际通行规则,要以问题为导向,通过立法,充分激发创新创造的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市科委主任张全介绍了条例起草前期工作、总体方案和下一步工作建议。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培新对条例的定位和起草安排提出了建议。与会部门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立法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为加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立法保障,上海市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泽洲和副市长吴清担任组长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陈鸣波、市人大教科文卫委主任委员苏明、市科委主任张全担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科委、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上海科创办、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市知识产权局领导担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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