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大背景下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河北省科技厅厅长马宇骏近日表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加快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为目标,进一步聚焦京津冀协同创新重点任务,加强工作谋划,全力推进落实。
着力完善协同共建机制。与北京科委加强工作对接,共同研究制定有关京冀协同创新工作方案,聚焦“4+N”和重点战略方向,完善共建机制,协同支持重大关键课题研究,协同建设成果转化、人才培训、科技基础条件等创新平台,协同促进创新资源合理配置、开放共享、高效利用,加快打造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
着力推动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在雄安新区科技创新专题研究基础上,推动制定科技创新专项规划,配合制定雄安新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实施方案。推动中关村与雄安新区签订《共建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协议》,共同打造雄安新区中关村科技园。以雄安新区为核心,争取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着力打造“一南一北一环”三大成果转化战略创新平台。推进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科技部与京津冀“1+3”共建机制,吸引京津创新资源支持示范区建设。搭建河北?京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综合服务平台,依托平台开展先进适用技术指导目录推送工作。强力打造环首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带。在京津冀农业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农业创新型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建设“中国农业硅谷”。
着力实施京津冀协同创新重点项目。积极争取“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重大工程”,组建专家组,主动对接《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编制专家组,协助做好方案编制工作。组织优势研发团队积极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研究与实施,积极争取试点示范和成果转化项目落地河北省。协同落实《发挥中关村节能环保技术优势推进京津冀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以京南示范区作为布局实施重点,推动节能环保技术应用示范和产业转型升级。
着力健全技术交易服务网络。深化与中国技术交易所、中国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天津北方技术交易市场等对接合作,推动在全省设立分支机构,打造连通京津、贯通各市、覆盖全省的技术交易服务网络和技术转移支撑体系。以对接京津为重点,大力实施技术转移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做强河北省技术交易枢纽平台,加快技术转移机构与合同登记机构建设,积极争创国家技术转移机构。
着力完善科技金融支撑体系。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天使投资,加快组建京津冀创投联盟,推动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后期运营资金到位,积极对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和京津创投机构,争取设立新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加快布局建立一批科技支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制度,建立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重点支持京津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支持建立相互衔接、互认互通、统筹使用的京津冀科技创新券制度,推动北京科研资源面向河北省创新创业团队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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