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以来,石柱不断完善主体培育、投入引导、人才引进、平台建设、技术转化等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有序推进以辣椒、莼菜等为主的食品加工、以黄连为主的生物医药以及汽车配件、清洁能源等特色产业科技创新,加速建设区域性技术转移中心。
一是建立创新主体培育机制。出台科技型企业培育政策,对企业申请专利、授权专利的费用给予资助,对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庆市科技型企业和重庆市“专精特新”企业的,给予一定额度资金奖励,对科技型企业在申报市、县科研项目时给予适度倾斜,组建重庆市石柱县创业种子投资基金支持大众创业。2016年至今,全县新增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重庆市牛羚企业、77家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给予石柱县首届创新创业大赛胜出的7家初创企业、1个创业团队共230万元资金支持。
二是建立研发投入引导机制。强化企业研发投入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税前按实际支出额进行加计扣除,并按其上年研发投入的3-10%给予奖励;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从认定次年起,连续三年按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额度作为研发专项资金补助;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市级重点新产品、市级高新技术产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16年,全社会研发投入超过1.6亿元,全县有研发投入的单位70家(包括两家科研机构);即将兑现研发投入引导奖励(补助)近500万元、“双高”奖励100万元。
三是建立“双创”平台建设机制。鼓励以企业为主体建设创新平台、创新园区和创新机构。对企业自建或牵头组建“双创”平台园区,每年按照一定标准安排科技创新项目;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众创空间、双创示范点建设。目前,全县共有农业科技创新园区2个、农业科技专家大院7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众创空间6个,即将启动建设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四是完善市场化引才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引才、用才的主体作用,出台《石柱县引进紧缺实用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试行)》《石柱县大力引进重点产业科技创新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试行)》等文件,支持企业引进、培养高端创新人才,为特色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安排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奖励、资助各单位引进创新人才;对企业引进或培养的国家级、省部级创新人才,经认定后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县级科技创新项目支持开展创新活动。2017年,共支持企业引进 “三区”科技人才21名、组建“两在外”模式技术创新团队3个,建立特色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团队6个。
五是完善成果引进转化机制。将县校(院)合作作为科技成果引进转化的重要载体,把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作为主要服务对象,充分发挥市场对科研项目立题的导向作用,推进有利于企业创新、产业增效、经济发展的科技项目管理市场化改革,更多地采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引导支持企业先行投入转化科技成果,形成技术源头(院校机构)+转化媒介(县校合作参与部门)+产业化应用(特色产业龙头骨干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链条。2017年,县级创新发展专项资金设立六类创新发展项目,其中围绕特色生态工业、特色效益农业和康养休闲生态旅游业设置重大科技创新专项,对开放合作创新、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试验示范、适用技术推广等进行立项支持,将立项资助8个“四众”支撑平台建设和15个特色产业科技成果产业化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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