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开州区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逐步制定并完善相关具体激励政策措施,奖励高新技术企业、新产品和研发中心,力促创新驱动发展,提升创新驱动发展水平。 一是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除市级相关奖励政策外,区级按照认定的年度销售收入给予一次性奖励20至100万元。二是对企业开发的新产品,除落实市级税收留成补助政策外,对经认定的市级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给予一次性奖励10-30万元。三是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市级、区级企业研发中心(含国家有关部委和市级有关部门认定的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企业工程研究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给予一次性奖励。
近期,区财政安排资金550万元落实兑现了2016年度被首次认定的4家高新技术企业和15个新产品及2个研发中心的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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