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筹政策、资金、技术等资源要素,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金融对科技创新的助推作用,为全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有利的金融环境,近日,荣昌区科委联合中国人民银行永川中心支行、荣昌区国有资产管理和金融工作办公室联合出台了科技支行认定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科技支行是指经荣昌区科技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能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具备一定科技金融专业服务能力,且在经营决策、财务核算、风险管理、激励约束等方面享有一定独立性的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人民银行永川中心支行、区国资金融办、区科委等部门组成荣昌区科技金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全区科技金融融合发展规划、研究出台支持政策、认定科技支行等,指导科技支行运行和发展。
《办法》规定,商业银行申报科技支行认定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备开展科技金融服务的工作场所、工作人员,且在经营决策、财务核算、风险管理、激励约束等方面有一定的独立性;二是积极创新金融科技结合模式,稳步推进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科技企业贷款、支持企业数量达到一定规模,风险可控;三是专门制定针对科技型企业的授信政策,包括但不限于准入条件、授信产品、审批流程、人员配置等;
四是符合主管部门制定的各项监管标准,无违规经营行为等。
商业银行申报科技支行认定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是申报科技支行发展现状,包括科技金融信贷管理制度建立、信贷产品与金融服务创新、人员配置等情况;二是申报科技支行发展规划,包括科技金融业务拓展、内部控制、服务质量提升等预期情况等。
目前,区科技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已启动科技支行申报相关工作,并将在10月底组织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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