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省科技厅召开辽宁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及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第三次推进会议,对下一阶段全省“十四五”及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传达了省委省政府对规划编制工作的最新要求、省政府领导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批示要求和全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座谈会精神。
王学来副厅长对我省“十四五”及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编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做好规划编制工作首先要准确把握辽宁科技创新的现实情况,同时结合全省经济社会长期发展的战略布局,确保规划编制具有前瞻性。其次,要突出科技体制机制的创新,突出科技对产业振兴的引领,既包含5年内的规划内容,又兼顾科技创新工作的发展趋势,确保规划编制具有实用性。最后,要积极吸收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确保规划务实管用,具有可操作性。
郝明副厅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编制我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及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要体现“党政机关所需、社会各界所盼、科技部门所能”总体要求,按照科技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保质按时完成。一要注重对标对表。根据总书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总体部署,以及中发37号文等文件中关于东北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要求,在规划编制过程中予以重点推进。二要结合辽宁实际。聚焦辽宁产业振兴,深入广泛调研,找准科技瓶颈,回答好未来五年和更长时期辽宁振兴发展的科技战略引领和现实需求问题,明确未来一段时期全省科技创新工作的重大思路、重大任务和重大举措。三要突出科技特色。围绕创新驱动发展,谋划科技发展战略,描绘科技发展蓝图,突出科技创新在经济社发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战略意义,支撑引领全省产业振兴实现高质量发展。四要做好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我省科技规划与国家规划特别是重大科技项目布局的衔接、与我省“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的接续、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的协同,统筹编制“十四五”和中长期科技规划,兼顾指导各市做好规划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