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持创新引领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
当前,创新创业有哪些政策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是否顺畅?如何调动创新主体积极性?创新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是否到位?日前,国务院16个督查组走进各地高校、科研院所、科创园区,寻经验、查问题、找出路,就创新驱动发展开展大督查。
创新创业促发展
科技服务待加强
高校是创新的重要发源地。
发挥高校创新优势,能给学生发展创造新天地。9月10日,督查组来到四川德阳市的四川建院大学科技园,这里入驻了66家创新创业企业,其中20多家由大学生创立。
“我读大二时创业,参加过全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在我们已取得省测绘局颁发的丙级测绘资质,拥有30多项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四川省冶地工程勘察设计公司创始人李熠介绍,当地科技园给创业学生一系列政策优惠,从减免房租、水电费,到代办税收、专利申报、创业培训,创业学生还可享用高校设施和专家资源。“依靠创新发展,营业额连年攀升,前年60多万元,去年90多万元,今年已达110万元。”李熠说。
发挥高校创新优势,更能带动地区和产业的繁荣发展。督查组调研四川农业大学后了解到,学校在全省建立7个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分院,搭建科技示范基地60余个,培训各类人员8000余人次,实现对泸州古蔺、广元苍溪、阿坝壤塘等86个贫困县(区)全覆盖。
在江西理工大学,督查组了解到,学校结合江西矿产资源禀赋,发挥科研特长,与重点企业共建了铜、稀土、钨、锂领域的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近3年,学校获批国家级项目200余项,2/3以上的研究都围绕这些支柱产业,促使锂电池、新材料、稀土提取等一批创新成果落地转化和工程化。
督查组调研走访企业和高校后发现,科技成果转化普遍存在一些难点、痛点,比如成果供给与企业需求不匹配。在四川省,上半年专利授权4万件,其中具有转化价值的专利不足10%,大多数申请专利与技术中试有较大距离。督查组建议,构建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的科研成果转化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委托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应用技术创新。
企业创新政策多
促进要素更匹配
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如何满足科技创新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要素需求,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组建科技协同创新体,是江西省给出的方案。当地通过组建龙头企业为主体、联合产业上下游企业及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参与的科技协同创新体,强化创新要素在产业链中的整合作用,推动协同研发和成果转化。
通过5年多运行,江西的科技协同创新体突破了111项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创造345项新产品、新装备、新技术,形成906项知识产权,提高了企业创新能力。
督查组在山西了解到,当地推进省级研发平台建设,加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努力解决科研成果转化难题。截至7月底,技术合同交易额已达202亿元。
山东通过推进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有效降低了科技企业购置昂贵科研仪器的成本。认真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投入后补助、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今年已发放研发投入后补助8.7亿元,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金额533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127亿元。
当一项创新成果推向市场,供需能否对接匹配,直接影响着创新成效。成都高新区发布的一项“供需机会清单”,帮助解决了这个市场对接难题,将传统的扶持方式转变为更加高效且竞争中性的产业支持方式,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督查组在成都高新区看到今年7月发布的《人工智能应用场景机会清单(第一批)》,需求端有25项,包括政府部门和国企的一些信息系统建设、平安社区建设、智慧养老服务等采购意向,供给端则是119项高新区人工智能企业的创新产品名录等。“机会清单发布后反响热烈,一周内,各需求单位对接企业28次,还有一批高新区外的企业主动找上门,希望能‘落户’。”高新区管委会负责人说。
督查组发现,企业创新支持政策中,也存在部分创业创新贷款落实不到位的情况。督查组建议加强对企业的信用管理,让资金扶持政策更好落地。
落实好各项政策
吸引高水平人才
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要壮大创新型人才队伍,就要加强对科研创新人才的鼓励、吸引和培养。
在山西大同云州区,以主实验楼为中心的15个单位建筑拔地而起。“前不久,刚完成煤炭清洁燃烧试验平台点火仪式,以煤变氢为主的科研项目已完成产业化前的最后一步。”中国科学院工程热物理研究所大同分所的朱俊强难掩兴奋。
谁能想到,中科院的专家来这里做科研,始于“一杯咖啡”。朱俊强笑着说,去年一次偶然的机会,当地发改委工作人员与研究所人员喝咖啡,当时中科院正寻找新的研发基地,而大同适逢能源转型发展契机,当场就敲定煤炭清洁应用项目落户当地的意愿。
“过去总担心成果闷在实验室出不去,现在我们的选矿技术在赞比亚成功落地!”督查组在辽宁得知,东北大学的王国栋院士领衔开发的一项选矿技术在赞比亚试验成功,为开发极难选铁矿资源开辟一条新路。
为响应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东北大学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管理、转化基地建设等,出台一系列措施。比如,在转化收益共享机制方面,对于交易额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研发人员与学校间按照使用许可类为9∶1、成果转让类为8∶2、成果入股类为7∶3的比例分配;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最高可给研发团队92%的收益。此外,学校建立多元评价机制,鼓励科研人员承担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并将其纳入职称评审和业绩考核。
督查组在四川大学发现,该校在科研人员激励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该校以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为抓手,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确权改革,激发科研人员积极性。目前,已分割确权科技成果80余项,科研人员创办科技企业30余家。学校还加强专职科研人员队伍建设,通过与地方、企业共建研发平台,打造一支致力于工程应用开发、中试研发熟化、成果产业化的专职队伍,推动解决西部地区企业难以吸引高水平人才的问题。
督查组发现,一些高校领导干部对科研成果转化特别是评估转让环节仍心存顾虑,有些科研人员对职务发明的权属分配仍有疑虑,对市场需求缺乏了解,创新成果转化内生动力不足。督查组提出,围绕科技成果供给、成果转移和成果权属,我国已出台大量政策文件。未来,要进一步推动形成领导干部重视成果转化、科研人员积极参与成果转化、管理部门热心推进成果转化的合力。
(本报记者邱超奕、谷业凯、韩鑫、齐志明、屈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