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孔爱群报道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领域地方立法工作部署要求,日前,省科技厅开门纳言、集思广益起草《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草案)》。
为高质量做好条例文本起草工作,日前,省科技厅组织召开8次企业家、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征求意见会,广泛听取各界意见,请科技部相关司局给予指导,并深入天津、广东、深圳等省市调研学习先进经验,确保《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草案)》符合我省实际,满足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和科技创新预期管理需要。
据介绍,制定《辽宁省科技创新条例》对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制度创新,发挥法治对科技创新的保障作用,破解制约辽宁省科技创新工作的突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省内外调研,省科技厅坚持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并积极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赋予高校、科研机构更大自主权,健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机制,科技投入、科技金融等方面进行制度创新,形成全面系统引导、促进和保护科技创新的全链条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