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机构: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返岗、返工高潮也已经来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坚决遏制疫情传播扩散蔓延势头,安全有序推进各机构在孵企业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管理,守土负责
1.各机构要主动联系和督促在孵企业,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区各级政府有关要求,认真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在孵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确保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两不误。
2.各机构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设置测温点对所有进入人员进行测温。对办公场所、空间区域、公共设施等严格例行消毒。必须暂停各类集聚性活动。
3.各机构要充分掌握本单位及在孵企业员工情况,会同在孵企业加强“风险人群”管控工作,持续跟踪到位。
4.各机构要鼓励和支持在孵企业采取远程办公、弹性工作等灵活用工举措。
二、勇挑责任,奉献社会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机构要积极在属地街镇统筹下开展联防联控。
2.鼓励和支持在孵企业不忘社会责任,在个人及企业力所能及范围之内,为抗击疫情贡献力量。
三、普及知识,宣传引导
1.各机构要充分利用微信群、宣传屏、宣传栏等,普及防范疫情知识,宣传加强个人防护,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督促提醒周边人员提高防范意识,发现疫情主动报告、主动隔离、主动就诊。
2.各机构要持续传播正能量,引导员工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
四、守望相助,共克时艰
1.各机构要做好政府和中小企业、科技创业者的桥梁,多渠道向在孵企业宣传《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让更多的在孵企业清晰政府在应对疫情中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
2.各机构要认真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始终秉承与企业守望相助的理念,以减免房租、服务费等多种途径和形式,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将疫情对企业的科技研发和生产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对于在抗击疫情期间制定出台为在孵企业减免租金费用等政策并实际减免的,省科技厅将在奖励性后补助等相关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
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