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吉林省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人年检工作顺利完成
11月24日,省科技厅完成对我省13家专利代理机构(分部在长春、吉林、四平、延边、通化)及78名执业专利代理人的年检工作。经审查,以上代理机构及执业专利代理人符合《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全部审查通过并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
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人的年检工作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监督检查行为。按照《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规定,凡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均应当参加年检。通过开展年检工作,一是便于及时了解专利代理机构变动、人员增减情况,把握其是否符合当初的设立条件;二是可以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运行和代理执业行为的监管,掌握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对违纪行为给予惩戒;三是了解业务数量、教育、培训、财务及其他状况,从而为规划指导行业的发展提供数据信息支持。
此次完成的对我省专利代理机构及执业专利代理人的年检工作,确保了我省专利代理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专利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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