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工作全面完成
按照《吉林省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评审管理办法》规定,向国外专利申请可以在完成外国国家(地区)公布阶段后和正式获得授权后分两次申报资助,也可以在授权后一次性申报资助。
2013年,省科技厅共收到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申请18件。近日,经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12件申请进行了资助,资助金额34.3万元,全省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工作全面完成。通过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工作,切实减轻了相关单位的经济负担,调动了我省企事业单位向国外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专利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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