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14项PCT专利申请获得中央财政资助
经省科技厅积极组织协调,我省共有8家单位的14项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通过专家评审,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资助,资助金额达70万元。目前,资助资金正在拨付中。
为支持国内申请人积极向国外申请专利,中央财政设立了“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向符合PCT专利申请相关条件的国内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及科研单位下拨。资助经费用途包括:申请人向国外申请专利时向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缴纳的在申请阶段和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官方规定费用,向专利检索机构支付的检索费用,以及向代理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等。(专利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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