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和掌握我省基层涉农单位对我省农业科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探索建立农业科技管理的新机制,全面提升全省农业科技创新能力,11月30日,省科技厅组织全省各市(州)涉农领域科研单位召开座谈会。长春市农科院、吉林市农科院、辽源市农科院、白城市林科院等各市(州)14个基层涉农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有四项主要议题。一是对《吉林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对“十三五”我省农业科技工作的主要思路、重点任务、目标以及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是结合实际,探索如何发挥本单位、本地区的科研人才优势。四是对全省农业科技的管理方式、方法及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认为,完善和建立全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对于有效解决当前农业科技创新过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充分发挥科技对全省农业农村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不断创新科技工作机制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州)农业科研单位是全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中的重要力量,必须加以重视。建设我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为依托的农业科技源头创新体系建设。二是加强以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为主要平台的高效种养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三是加强以农业科技创新龙头企业为主体的农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四是加强以新型农业服务组织为主要支撑的农业科技创新推广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会议强调,目前我省基层农业科研单位主要存在着科技创新能力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区域农业科技资源配置不合理、农业科技投入水平与农业科技发展需求不相适应、创新环境和创新氛围不优不佳等问题。基层农业科研单位在以后的科技创新工作中,要注意加强三个方面工作。一是把握好需求。必须紧盯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求,紧紧围绕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农产品有效供给保障能力、农业高效和农民增收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工作。二是把握好规律性。尊重农业和农业科技的自身规律,准确把握农业生产生命性、长周期性、区域性、自然性等规律特点,正确运用科技手段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三是把握好自身优势。要充分发挥市(州)农业科研单位具有的区域特性明显、与当地经济发展结合紧密、适应能力强等特点,立足区域资源优势,做好本地区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农村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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