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科技部印发《科技部关于支持吉林省建设长吉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的函》(国科函创〔2018〕24号),标志着我省以长春新区为核心载体,依托长春、吉林、延吉高新区等国家级平台建设的长吉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获得科技部批准,这是科技部批准建设的第七个国家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吉林省长吉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是我省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支持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我省实施“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新一轮东北振兴”和“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平台与抓手,是落实《振兴东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专项实施方案》的具体行动,是我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重要支撑。
示范区建设将重点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迫切需求,努力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科技成果集聚区和面向东北亚的技术转移枢纽。结合我省实际,示范区将重点打造医药健康和装备制造两大特色产业集群。
下一步我省将以吉林省长吉图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充分利用“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新一轮东北振兴”和“一带一路”三大国家战略的政策叠加效应,构建从创新资源供给端到需求端全链条的技术转移体系,开展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与模式,推动重大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重点破解我省新一轮振兴的痛点难点问题,推进产业优化转型升级,加速我省新旧动能转换,为新一轮吉林振兴提供有力支撑。(市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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