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考核复核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管字〔2018〕190号)要求,我省积极开展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培育工作,经我厅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审,吉林省博大伟业制药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被评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科技厅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处吕大伦、吉林省公路机械有限公司陈世伟、吉高通用电气有限公司黄卡琳、通化石油化工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吴娟、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刘春梅、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兰晓波等6名同志被评为2017 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
通过开展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提升了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优势、运用优势和保护优势,知识产权市场竞争优势初步形成,为建设知识产权强省提供了有力支撑。(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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