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推动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若干意见》,突破传统科研机构体制束缚,推动创新驱动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和支持区域和产业创新,近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这个意见带有方向性、引领性作用,不仅为破解科技与市场“两层皮”问题提供了可行路径,也为加快培育“科研产业”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代表着当今科研机构发展的最新方向,是一个具有代表性、时代性的文件。
近年来,世界多国又形成了一轮新型研发机构的发展热潮,旨在加速科技的商业化,抢占新兴产业发展先机,我省的《实施意见》对标国内外新型研发机构最新模式和运行机制,明确了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功能定位、建设运行、支持政策、激励措施等内容,针对性、精准性和操作性都比较强。一是新型研发机构“新”在体制机制。新型研发机构作为有效盘活资源的新平台,运营激励机制活,形成市场主导与政策引导双向拉动科技创新强大引擎,推行市场化运作,普遍采用团队控股、年薪制、薪酬激励、动态考核等管理制度,将释放人才和研发团队巨大创新活力。二是新型研发机构“新”在开放力度。在全球视野按国际惯例吸引国内外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通过开放合作集聚利用国内外优质创新资源,推动项目多方协同攻关,形成从上游源头创新到下游产业化的全链条合作。三是新型研发机构“新”在服务产业。聚焦我省“一主、六双”产业空间布局,在节能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现代中药、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卫星、通用航空、精密仪器与装备、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等领域,以及未来颠覆性技术领域,重点依托长春新区、国家级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区域和创新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培育引进一批新型研发机构。
在意见落实过程中,要着力抓好“四个强化”。一是强化分类管理,根据企业定位和绩效评价,对企业自建、高校创办和政府支持不同方式成立的研发机构,实行差异化管理和政策支持。二是强化市场导向,积极引导新型研发机构从市场需求出发,建立多渠道的投入机制、开放型的创新机制、合同制的研发机制、绩效式的分配机制,确保研发有需求、发展有活力、供给有市场。三是强化造血功能,新型研发机构的生命力在于它一头连着市场需求,一头连着科技资源,要鼓励研发机构主动对接资本市场,引进企业和社会资金孵化科研项目,推动研发项目可持续发展,形成自我“造血”能力。四是强化人才保障,严格兑现人才优惠政策,优先支持申报国家和省级人才计划,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高层次人オ,打造一支高水平、稳定的技术研发团队。(法规处)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