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办法》(云财预〔2016〕98号)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2017年4月24日,云南省科技厅组织召开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布置暨培训会。会议对2016年省科技厅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进行布置,要求厅各项目管理处室和相关项目承担单位周密组织、认真落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好绩效自评工作。
省科技厅2016年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呈现三大特点。一是拓展绩效自评范围,做到项目全覆盖。根据省财政厅通知要求,今年省科技厅绩效自评的对象包括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绩效情况,纳入自评的专项超过50个,支出总额为13.498亿元,占2016年全年项目支出预算的100%。二是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按照《云南省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结合2016年申报项目预算时明确的绩效目标,对各专项的绩效自评指标进行了细化和完善,以便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全面、公正的评价。三是优化绩效评价方式。针对各类科技计划及专项的性质和特点,每个专项采用自评报告、自评表或工作总结的方式提交绩效自评情况,最终汇总形成一级项目的自评报告。
省科技厅将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认真组织完成2016年度绩效自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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