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办法》及《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科技厅积极组织开展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本次绩效自评的范围涵盖54个省级科技计划专项,支出总额为13.498亿元,占2016年全年科技项目支出预算的100%。省科技厅遵循“目标引领、科学规范、客观公正、结果导向”的原则,从项目资金分配使用及管理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和项目绩效完成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自评,结合全厅共同努力,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省本级5类科技计划和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支出的绩效自评报告,按时报送省财政厅,圆满完成本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进一步强化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及时分析绩效自评结果,将其作为改进预算管理和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同时,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将整改结果纳入单位的诚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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