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决策部署,省科技厅主动作为,全力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于近日下发了《中国(云南)自贸区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围绕明确改革实施主体、做好事前咨询、优化事中审批、加强事后监管4个方面,提出了9项具体举措,进一步优化我省自贸试验区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服务。
一是明确实施改革主体。由省科技厅对红河州、德宏州行政区域内自贸试验区实施改革,由昆明市科技局对昆明市行政区域内自贸试验区实施改革。
二是做好事前服务工作。通过线上和线下公开全部流程环节和要素材料,提供实验动物设施图纸、动物房建设布局、生产或实验需求等方面的专家信息等,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同时,提供申报材料有关问题的咨询服务。
三是优化事中审批服务。明确取消申报材料清单中法人证书复印件、工作人员体检证明等10项材料,改为在事中事后监管中进行核实。将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证的申报材料数量由11项压减为6项。将审批时限压缩至14个工作日以内。运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审批、服务和监管,严格执行“最多只跑一次”审批服务要求,力争实现“零跑腿”。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规范实验动物监管。开通多部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对初次申请单位的现场评估增加对已取消证明材料所涉及事项的合规性审查;对单位承诺原许可范围及条件没有实质性变化的延续申请,直接办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开展实地核查、质量抽检等。
实验动物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实验动物生产许可审批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审批,主要服务从事实验动物及相关产品保种、繁育、生产、供应、运输和有关商业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以及使用实验动物和相关产品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的组织和个人。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是省科技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科技创新环境的重要举措,对发挥我省实验动物资源优势,推动我省生命科学和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
下一步,省科技厅将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实现审批监管无缝衔接,防止监管空白。同时,加强政策宣传和实验动物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提高执法和从业能力,为云南省自贸试验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请实验动物许可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