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对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省科技厅党组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要求,多措并举,推进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厅主要领导多次强调要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全面盘点摸清底数,高效利用、盘活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绝不能出现国有资产流失。
一、出台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内控管理。2021年5月出台了《云南省科技厅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融合了2020年出台的《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4项资产管理制度,内容全面、详实,规范了省科技厅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评估、清查、资产报告和绩效评价等活动。该办法是一项重要的内控制度,有利于规范厅系统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二、组织系统培训,抓好贯彻落实。2021年6月24日,省科技厅组织了厅系统资产盘点工作布置暨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培训会,资配处负责人就开展资产盘点工作的范围、重点和要求进行了传达,强调资产管理工作要做到流程规范,遵循审批程序不能“先斩后奏”;固定资产盘点常态化,每年按要求至少全面盘点一次;资产报废常态化,有一批报废一批,不要积压;资产监管常态化,资配处将会不定期组织现场抽查资产情况。此外相关同志就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和具体工作中的重点、易错点做了讲解。厅办公室、云科院和各直属单位分管领导、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参加了培训。
三、全面盘点资产,摸清家底列明清单。为规范和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省科技厅启动了资产盘点工作,对截至2021年6月30日的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认真盘点,全面摸清家底,准确反映单位资产状况。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确保盘点结果真实准确,发现故意瞒报、漏报资产情况的要严肃问责。
省科技厅将通过培训和盘点,推动执行好国有资产管理内控制度,发现资产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风险点,堵住国有资产管理的漏洞,促使国有资产管理实现依法依规、节约高效、安全规范和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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