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丽钧)近日,石家庄生产力促进中心组织一批通过专家评审的贷款企业与工商银行东胜科技支行对接,择优支持符合条件的贷款企业进行科技成果转化。
据悉,为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困难,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及产业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去年年初,石家庄市政府重新修订印发了《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并由石家庄生产力促进中心牵头,以石家庄市科技局名义修订印发了《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要求,石家庄市科技局每年根据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工作,发布贷款项目的申报指南,组织开展贷款项目的申报。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县(市)和矿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科技局作为项目推荐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受理、初审和上报。市内四区、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贷款申报单位直接报送石家庄市科技局。经审核批准的贷款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以资产和相应的自主知识产权作为抵(质)押。经批准贷款的项目,由石家庄市科技局委托协作银行同项目承担单位签订贷款合同。
该项资金的主要支持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条件的石家庄市高技术新兴产业的中小企业成果转化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每个项目贷款不超过500万元。申报条件为:中小企业成果转化项目,要求技术创新性强,拥有申报项目的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实施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完成研究开发,具备产业化生产的基本条件;项目总投入的自有资金比例不低于30%。除以上条件外,申请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已在本地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产权清晰,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企业负债率不高于55%;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企业管理团队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高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企业年销售收入在4亿元以下,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无不良信用记录。
同时,协作银行的授信贷款优先支持符合下列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内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双软企业”,即经过国家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的企业;正在承担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企业。
石家庄市科技局在工商银行总行出台《小微企业“银政通”业务管理办法》的前提下,提出以借款人缴纳保证金和政府设立的风险补偿资金作为增信手段,与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合作协议。其中试点企业石家庄菠莉亚日用化工有限公司获得300万元专项资金贷款,该笔贷款已正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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