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邯郸市科技局印发了《邯郸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规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管理,明确验收工作的组织、形式、程序、责任等内容,是该市深化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强化财政科技资金管理的又一项有力措施。
此次《实施细则》明确了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部门,明确了会议验收和函审验收两种基本验收方式,确保验收过程的专家参与;严格限定了科研项目的完成时限和变动条件,严格管控学术搭车等现象;对验收程序的每个步骤设定了完成时限,并要求对问题进行一次性告知,解决了过去出现问题重复修改的情况;严格规范了“通过”、“结题”和“不合格”三种验收结论的判定标准,对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预期目标的科研项目提供了验收可能;进一步对验收责任进行细化,层层分解,明确承担单位、管理部门、相应处室和专家组各自的责任,确保落实;制定严格的处罚条例,对应验不验的、弄虚作假的承担单位,视情节轻重取消3年或永久性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资格,对相关人员追究党政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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