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厅字〔2016〕35号),湖北出台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文〔2017〕56号)。近日,湖北省政府网站正式公开了文件全文及其政策解读。
《实施意见》按照“强化激励、精准易行、体现改革、尊重单位自主权”的基本思路,围绕科研人员最为关心的问题,总结湖北前期进行的改革经验,在以下5个方面进行了新的探索。一是充分授予用人单位自主权。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高校、科研机构可通过特设岗位予以聘用,不受岗位总量和最高等级限制。二是围绕省内事权做好改革文章。进一步放宽绩效工资管理,大幅提高省内财政科研经费中项目人员绩效支出比例。三是丰富完善原有政策。将“新九条”的有关改革政策适用范围,扩大到所有“以市场委托方式开展横向科研活动”。四是总结经验做法。提出参与科研项目的在校学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五是开展重点探索。允许研发团队与本单位联合申报成为专利共同权利人。
2018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下一步,湖北省科技厅将会同相关省直部门,深入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大政策宣传和指导力度,切实推进政策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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