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始终把复制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抓手。日前,根据国家、省有关部署,沧州市专门制定了《关于推广国家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工作方案》,全力推动16项支持创新改革举措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
16项改革措施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科技金融创新、军民深度融合、管理体制创新等领域。
知识产权方面,进一步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改革举措主要包括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省级行政区内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案件跨市审理;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基于“两表指导、审助分流”的知识产权案件快速审判机制;以降低侵权损失为核心的专利保险机制等。
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方面,通过制度创新推动更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改革举措包括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模式,技术股与现金股结合激励的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方利益捆绑机制,“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等。
科技金融创新方面,拓宽了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改革举措包括推动建立基于“六专机制”的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综合服务,推动政府股权基金投向种子期、初创期企业的容错机制,创新创业团队回购地方政府产业投资基金所持股权的机制,以协商估值、坏账分担为核心的中小企业商标质押贷款模式等。
军民深度融合方面,改革措施包括推动设立以共建研究机构、共用军民标准信息、共享检验检测资源为核心的军地协同通用技术标准创新机制,服务融合技术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专业金融机构,融合技术产业统计指标体系等。
管理体制创新方面,改革措施将着力推动建立以授权为基础、市场化方式运营为核心的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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