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战略深入实施,引导及培育科技创业投资和快速发展成果转化,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加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承德市高新区积极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金融服务支持。
一是设立科技政策性引导奖励资金。制定出台了《承德高新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十条措施(试行)》。在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搭建、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激励、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和创新创业环境优化等方面进行资金引导。
二是设立承德高新区科技贷款。制定出台《承德高新区科技贷款贴息管理办法(试行)》,由承德高新区财政提供企业贷款贴息资金,与合作金融机构共同遵循“双方推荐、自主评审、择优支持、商业运作、专业管理”的原则对科技型企业科技贴息贷款融资业务进行经营管理。第一批科技贷款企业8家,年实际贷款额度5880万元,拟贴息约307万元。第二批科技贷款企业10家,总贷款额度约4500万元,拟贴息约235万元。
三是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承德创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河北省科技投资中心共同签署了《承德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拟设立承德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和创业投资基金,基金规模1亿元,主要投向符合承德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的初创期、早中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及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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