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院士工作站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建设,加强院士工作站建设管理,提高运行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发挥院士高端智力对平泉企事业单位自主创新的引领带动作用,近日,平泉市出台院士工作站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院士工作站专项资金支持对象、支持标准、绩效考核、监督与检查等作了明确规定,重点考核院士工作站平台建设、科技创新、产生效益等方面的情况。
据介绍,考核按年度组织实施。根据考核得分,将院士工作站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自认定为省级院士工作站满一年,经市科技局绩效考核为“合格”以上,给予院士每人每月政府津贴补助10000元,给予国家级学术带头人(带头人有证书)每人每月补贴8000元、省级以上学术带头人每人每月补助5000元,连续支持不超过三年。同时,对建站1年期满考核为“优秀”“良好”档次的,在享受政府津贴的同时,分别给予50-100万无、30-5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考核为“合格”等次的,只发放政府津贴,不给予项目资金支持。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暂缓发放政府津贴,如第二年考核仍为“不合格”的,建站单位不得申请和享受政府津贴。
截至目前,平泉市共建立院士工作站4家,获得省级科技项目院士工作站专项支持资金40万元,获得本级财政支持项目经费80万元,发放院士津贴11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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