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深入实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廊坊市委、市政府深化市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意见,切实提高廊坊市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廊坊市科学技术局深入推进科技专项资金改革创新,高效配置科技创新资源,努力放大财政资金作用效益。
一是明确科技资金使用原则。重点聚焦廊坊市主导产业定位和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更加强化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更加注重高效配置科技资源,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配置资金链,放大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力促强产业、育主体、提能力、引人才、促合作。2020年,廊坊市科学技术局安排1340万元专项资金,分别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京南科技成果转化、军民融合、农业科技成果转化4个专项,用来支持新奥动力“300千瓦微型燃气轮机成果转化”、云谷(固安)科技“可折叠柔性AMOLED显示技术成果转化”、谊安奥美“医用高端无创呼吸机成果转化项目”等31项新一代新型显示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现代农业等领域的科技项目,这些项目将围绕关键共性技术、新产品开发,推广转化核心技术成果,加速产业聚集,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成果由中试或应用初期进入产业化阶段,力争较快形成产业规模。这些项目完成后,预计将新增产值约9亿元。
二是突出科技资金使用方向。减少科技专项经费无偿支持单体项目,由支持单体项目、单个企业变为“全覆盖、普惠制”,增加科技专项经费用于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推进了全市创新创业平台的持续拓展。一方面,针对企业创新动力不足,研发力量薄弱问题,围绕主导产业和龙头企业需求,鼓励采取政府支持、企业主办、企校合办等多种形式,全力建设贯通创新链、衔接产业链的研发平台,廊坊市对于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平台由市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以上研发平台614家,是2016年的1.7倍。同时,对廊坊市已列统的企业或科研机构,上年度研发投入在500万元以上的,市级按研发投入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另一方面,为促进京津科技成果来廊坊孵化、转化、产业化,廊坊市大力推进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提档升级,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市级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 、50万元奖励,对新备案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市级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促进了全市孵化平台的发展壮大。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以上孵化平台198家(其中国家级24家、省级94家),较2016年翻了一番。
三是创新科技资金使用形式。采取先干事、后补助方式,安排专项资金落实廊坊市出台的科技奖励政策,提高科技资金的绩效水平。2018-2020年,市财政共兑现科技政策资金4亿余元,提高了企业依靠科技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仅2020年,市财政安排奖补资金1.37亿元,共惠及企业和创新团队939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273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309家,研发投入500万元以上企业129家,技术合同登记企业38家,创新大赛获奖企业(团队)27个,各类科技平台和服务机构163家。这种先干事、后补助方式,有效避免了项目立项后因各种原因无法顺利完成造成的财政资金的流失。
四是推进科研放管服改革。一方面,在新修订的《廊坊市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建立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项目经费自主调剂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在项目经费总额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由项目承担单位审批和履行项目预算调整。项目执行期间,项目经费支出进度可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掌握。对科研活动产生的确实无法取得发票的费用,简化审批、据实报销”。另一方面,鼓励高校实行灵活多样的激励制度。比如,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将承担企业科研项目和成果转化作为人才选拔、职称评定、职务聘任、岗位考核等的重要依据,成果转化直接收益的90%归成果所有人,并重奖高水平科技成果,其中:对国家级科技成果奖给予100万元,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分别给予12-48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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