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10月11日讯(记者 刘延丽)10月11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解读”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对加强科技创新考核提出明确要求,新增4项指标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
《若干措施》要求,强化督导考核,加强科技创新考核,将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重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市,省政府年终进行考核。将高新技术企业新增数量、地方财政科技投入情况、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技术合同交易额增长率等指标纳入市县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增加科技创新考核指标权重。
对此,河北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表示,加强和改进考核工作,是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重要手段。围绕建设创新型河北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重点目标任务转化为可量化的考核指标,进一步发挥考核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推进和激励作用,对推动各市以创新驱动引领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区域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这是加快推动河北创新驱动发展的现实需要。这4项指标与现有4项创新考核指标(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量、科技型中小企业增加数和农业科技园区发展水平)一同,构建起一套相对完善、规范透明、重点突出、简易可行的科技创新考核评价体系,将更好地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引导各地进一步明确科技工作的主导方向和着力点,传导压力、激发动力、补齐短板,推动各项创新发展目标任务的落实。引导各地实现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创新主体活力进一步增强,科技成果转化率明显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发展壮大,产业创新发展水平得到较快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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