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落实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电视电话会议现场。 记者 吴新光 摄
长城新媒体 10 月 22 日讯 ( 记者 吴新光 ) 日前,河北省出台《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省科技厅厅长马宇骏对《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进行了深入解读。
马宇骏说,《若干措施》明确了近期主要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
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若干措施》重点提出 4 条支持措施。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是推进转型升级的重要标志,经济发达省份都拥有较大规模数量的高新技术企业,并可享受所得税减按 15% 征收的优惠政策。目前我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还比较少,2016 年只有 2031 家,不足北京的 1/8、江苏的 1/7、深圳的 1/4。抓好高新技术企业的重点举措概括起来就是四个 " 抓 ":抓解读培训,目前在全省各地开展了常态化培训;抓对接服务,省级层面已建立了高企后备培育库,入库可享受专业服务机构 " 一对一 "" 缺什么补什么 " 的精准服务。《若干措施》明确,对服务机构根据其绩效情况将给予最高 100 万元的奖励性后补助,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 10 万元的补贴。同时,推进知识产权超市建设,以弥补企业缺乏知识产业的最大短板,帮助入库企业尽快达到高企标准;抓高企引进。特别是用好京津高新技术企业资源,在我省设立子公司的,直接纳入高企培育库,给予大力支持。我省已在全国率先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互认实施细则,对整体迁入的,确保持续享受优惠政策;抓政策落地。2016 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减免所得税 39 亿元,比上年增长 20%;从 2010 年至今,累计减免所得税 186 亿元。今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新增数量目标是 800 家,比去年翻一番,总数将达到 2831 家。
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若干措施》中提出了实施新一轮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计划、落实研发费 175% 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完善技术创新服务和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等 4 条举措,针对性、实用性都很强。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发展潜力大,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生力军,是涉及市县的重点工作、主要抓手。要通过梯度培育、差异扶持,推动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年内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 1 万家,总数达到 5.2 万家。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上,国家为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计扣除比例由 150% 提高到 175%,今年 5 月,国家三部委出台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明确了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在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上,开放并扩大中小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领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管理指导、技能培训、市场开拓、标准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在完善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上,要支持发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年内省级以上众创空间新增 42 家,达到 105 家;孵化器新增 21 家,达到 110 家。
着力打造科技创新平台。《若干措施》提出 3 条具体措施,重点是扶持一批国家平台、加快建设省市科技创新平台、开展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达标行动。一是对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配套资金支持。对获批新建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给予一次性 300 万— 500 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对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在五年建设运行期内每年给予 1000 万元专项经费支持;对学科类国家重点实验室除给予一次性专项经费,每年再给予 100 万元年度运行经费支持。二是对省级创新平台按运行绩效给予后补助经费支持。省级创新平台分领域分批次每三年进行一次管理和运行绩效评估,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获得优秀、良好、合格等次的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性财政后补助经费。三是各市对创新平台进行配套支持。大部分市都建立了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资金,如石家庄、沧州市获批建设的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给予 100 万元的专项经费支持。通过采取更多的支持措施,今年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目标是新增 115 家,总数将达到 1135 家,规上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比例将达到 20%。
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若干措施》主要从探索建立新的模式、支持现有院所转型、加大支持力度等方面提出 3 条具体措施。新型研发机构是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多主体的方式投资、多样化的模式组建、企业化的机制运作,主要从事研发及其相关活动,投管分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运营机制灵活的新型法人组织,广东、江苏、福建、深圳等地发展新型研发机构较早,成为科技创新的骨干力量,我省刚刚起步。新型研发机构的主要特点:一是管理模式去行政化,二是运行机制市场化,三是服务定位产业化,四是政产学研协同化。主要运行模式有三类:一是企业运行模式,二是民办非企业运行模式,三是事业单位运行模式。我省科研机构偏少,体制机制不活,很多处于 " 拿工资搞科研 " 的状态,远远不能适应创新发展的需求。要另辟蹊径,充分借鉴省外先进经验,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上加快发展、加快突破。各地要从战略高度,对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进行合理定位,在资金、场地、政策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使其成为各地科技创新的新兴力量。
大力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雄安新区规划建设,要把京津的创新优势转化为我省的发展优势,重在推进京津研发、河北转化。目前,我省转化京津科技成果明显加快,今年上半年,吸纳北京技术输出达到 46.57 亿元,同比增长了 20%,成交额占到我省技术合同吸纳额 66%。同时,面对北京外溢的巨量科技成果,我省承接、吸纳以及转化数量仍然偏少,还有很大的潜力。《若干措施》提出要大力推进成果转移转化,主要目标是要把我省建设成为京津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新高地,并提出 4 条重点举措。
一是搭建转化载体。加快推进河北 · 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主要包括石家庄、保定、廊坊、沧州、衡水市的 11 个重点高新区和科技园区,着力打造京津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共同体,探索科技成果转化的新机制、新路径,加快构建 " 京津研发、河北转化 " 的创新协作新模式。
二是重大项目支持。省科技厅设立了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支持企业引进科研院所、知名高校、科技企业、军工集团的重大科技成果,推动一批特别是京津重大科技成果在河北省落地转化和产业化。各市组织实施本市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形成省、市、县联动支持的机制,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和先导型产业成长壮大。
三是完善转化体系。从基础架构、转移通道、支撑保障三个方面进行系统布局,支持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建设一批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开展技术合同登记增值服务试点,落实好技术转移登记机构扶持政策,以 " 互联网 + 技术交易 " 为核心在全省建设一批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区域性技术交易市场。
四是开展转化行动。通过组织一系列重大科技成果对接活动,建立产学研用各方联系对接的纽带,促进技术、人才、资本的有机融合,加快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
( 六 ) 加强专利创造运用。我省专利创造水平在全国排位较低,《若干措施》重点加强两项举措。一是实施专利倍增计划。加大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力度,将每件发明专利资助额度由 3000 元提高到 5000 元,调动我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发明创造积极性,年内授权发明专利 4800 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 2.6 件。二是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程。这是提高企业创新效率水平、培育企业知识产权竞争优势的一项有效举措,要面向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水平较高的骨干企业,年内贯标企业达到 100 家。开展企业专利导航分析与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实施导航评议项目 100 项,培育一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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