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河南省科技厅联合财政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从项目申报、评审论证、过程管理、预算管理、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了14条优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是对各类计划项目材料进行简化,整合精简项目报表,减少不必要的信息填报,逐步实现科研人员“一趟都不用跑”。二是创新项目遴选方式。在一般性项目竞争择优的同时,探索采取定向择优或定向委托等方式确定承担单位。在项目申报及评审条件的设置上,将对涉及“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简单量化的做法进行清理。三是优化项目过程管理,减少各类检查、评估等活动,实施周期三年以下的项目以承担单位自我管理为主,一般不开展过程检查,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同时强化项目绩效评价和实施效果评价等。四是简化预算编制要求、进一步下放调剂权限等,由科研人员结合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直接费用各支出预算调剂权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五是强化项目承担单位和科研人员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和科研诚信建设,建立重大创新免责机制等。
下一步,河南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将深入相关单位进行调研座谈,详细了解项目单位、科研人员对优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和资金管理的具体需求,稳步推进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切实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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