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通知》(鲁科发〔2018〕145号),省、市两级政府部门共同为合作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本金损失承担70%的风险,引导银行资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
经审核,2019年第一季度8家合作银行在全省7个市为47家企业提供了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共授信21460万元,实际发放贷款17946.066万元,平均贷款利率5.269%。其中淄博市一季度为15家企业提供了4857万元贷款,贷款金额和贷款笔数均位列第一;中国银行一季度为27家企业提供了12190万元贷款,平均贷款利率4.95%,贷款金额和贷款笔数均位列第一。
目前共有济南、淄博、潍坊、烟台、威海、泰安、济宁、德州、日照、枣庄、滨州11个市设立了总计3.1亿元的市级风险补偿资金。截至2019年3月份,合作银行共为19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了204笔共计9.09亿元的少抵押、低利息贷款,有效缓解了部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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