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

   2019-05-30 山西省科技厅
40
核心提示: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晋政办发〔2018〕12号),加快山西科技成果转化,规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晋政办发〔2018〕12号),加快山西科技成果转化,规范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建设,山西出台《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于4月26日正式实施。《办法》共五部分十六条,包括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申报条件、建设程序和管理考核机制。
  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按照新近出台的《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科技厅负责全省“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申报、评审和管理工作。经审核的“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拟定名单,在山西省科技厅网站对外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省级“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并予授牌“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实行统一命名,“示范基地”命名:“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创新资源集聚区或简称领域)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命名:“山西省科技成果转化(主营业务或产品)示范企业”。
  山西省科技厅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每年将对“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撤销省级“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资格。
  近期,山西省科技厅将根据《办法》开展省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认定工作,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搭建重要载体,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通过示范引领作用,辐射带动地区和行业发展,为山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支撑。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