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科技金融融合业务补助实施办法》(市科发〔2019〕102号)文件要求,西安市科技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西安市创业投资机构及投资事件备案工作。
创业投资机构指在西安市辖区内依法注册设立的主要从事创业投资的公司型或有限合伙型投资机构,并具备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或受托管理的创业投资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有至少3名具备2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和运作规范,具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项目评估标准、投资决策程序及激励约束机制;投资于符合规定的科创企业,且单个企业的投资不超过创业投资机构总资产的20%。备案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科创企业,指注册地和纳税地在西安市辖区、成立时间5年以内、投资事件发生日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5000万元(含)人民币的高新技术企业,且投资事件发生于2020年1月1日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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