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政风行风评议先进基层单位”称号
在4月15日召开的全省行政监察工作会议上,长治市科技局再次被表彰为全省“政风行风评议先进基层单位”称号,这是市科技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第四次受到山西省人民政府的表彰,也是全省科技系统唯一一家四次受到省政府表彰的单位。
近年来,长治市科技局把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当作推进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程序,明确目标,扎扎实实树立行业新风,持续增强科技服务能力,严格实行了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一票否决制”,修订完善了《长治市科技局管理制度汇编》,主动向社会各界公开进行承诺,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虚心接纳意见,科技服务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树立了良好的科技形象。市科技局的整风行风评议工作先后于2006年、2007年、2009年、2010 年四次受到省政府的表彰。
通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落实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有效促进了科技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激发了科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营造了浓厚的科技系统争先创优的氛围,全面推动了科技工作全面顺利开展。2009年,长治市一举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第六次荣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市”称号。
(长治市科技局办公室 信息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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