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自主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建设创新型城市、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我市将对“十一五”期间在全市科技进步和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 、先进个人和优秀科技项目进行奖励,并即日起开始申报有关 材料。具体奖励类别有三类,一是科技进步和创新先进个人,二是科技进步和创新先进单位,三是科技进步和创新优秀项目。申报范围限制在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技进步和创新管理机构和科技人员。时间为8月13日---9月10日,申报的材料将经过有关专家评审,公示后以政府名义表彰奖励。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