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到11日,由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闫毅带队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考核验收专家组一行,对长治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进行了考核。专家组先后听取了长治市政府的工作汇报,审阅了相关资料,进行了提问质询,一致同意长治市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验收。专家组还深入长治市的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副市长李国隆出席验收会并向考核组汇报了长治市的建设工作情况。
长治市自2008年被批准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长治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试点工作。试点期间,长治市进一步加强了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出台了系列文件,完善了政策体系;增加了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加强了管理能力;加大了经费投入,激励了公众创新热情;全市知识产权产出大幅增加,质量显著提升,全社会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普遍提高。
2008年至2010年,长治市专利申请量连续3年居全省第二。此外,长治市还成功搭建首家地级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有效地推动了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加大了专利执法力度,净化了专利市场环境,在跨省、跨区域联合执法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
李国隆副市长表示,长治市将继续巩固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已取得的成果,并以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力度,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长治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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