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要求,有效遏制医药行业中的专利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由省知识产权局和中国(山西)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组成的省专项行动执法督导检查组联合太原市知识产局开展针对太原市医药制造和销售行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为扩大这次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力,省城多家新闻媒体也对此进行了跟踪报道。
在这次专项执法行动中突击检查了位于太原市解放路的万民药店和五一路的北京同仁堂药店、远东大药房、太原长城药店等4家药店,其中涉及5400余种药品和200余种医疗器械,涉及到专利产品的有21种;在远东大药房当场查获两种假冒专利的药品出售,分别是浙江平阳县宋桥镇工业园区生产的光波按摩器以及浙江乐清市柳州上五宅东山工业区康力迪医药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酒精棉球;责令商家当即将其下柜,不得经销,等候处理。
对山西医药研究所、华卫药业有限公司、太原警鹰保险柜责任有限公司、恒山机械厂、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等商品制造企业也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和宣传。对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该企业是否拥有专利权,企业的专利权是否得到保护;该企业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是否有假冒专利权行为。
最后,为了使“双打”执法行动更加深入人心,执法行动组还来到尖草坪科技实验小学进行了宣传和讲解。(省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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