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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沁县出台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办法

   2012-03-09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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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长治市沁县科技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沁县支行将于近日联合出台《沁县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将

长治市沁县科技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沁县支行将于近日联合出台《沁县专利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将对全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做好专利权质押贷款实施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办法》中明确了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的条件、额度、利率、期限以及申办程序等有关内容。同时规定,用于质押贷款的专利权必须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处于法定的有效期内,并依法缴纳年费,专利项目不涉及国家安全和保密事项;用于质押的专利应当处于实施阶段,有较高的科技含量,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良好的经济效益;专利权价值评估需聘请有资质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专利权质押贷款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专利权评估价值的60%。

《办法》的出台,将为沁县金融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业务提供了依据,对加速专利权的资本化和转化实施,缓解中小企业特别是创新型科技企业融资困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标志着沁县在引导银企合作、营造促进专利转化实施的金融政策环境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长治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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