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科技部《关于2013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通过名单公示的通知》(国科农函〔2013〕82号),长治市13个县(市、区)全部通过国家科技进步考核,通过率达到了100%,占全省通过考核的55个县市区的23.64%,撑起了全省科技进步四分之一的县区。此外,长治市与太原市、晋城市?等3个市也通过了国家科技进步考核,表明我是科技进步工作再次以全优的成绩得到科技部的认可。
今年4月,按照《科技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农〔2013〕393号)要求,在省科技厅的组织领导下,积极开展科技进步考核工作,成立了由分管市长王贵平同志担任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组,制定了完整、细致的工作方案,召开全市科技进步考核动员培训会,逐级动员部署。通过各市、县两级科技部门的努力工作,认真完成考核材料申报工作,并于7月中旬,接受了省考核组的实地考核评审工作。
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自1999年以来,每两年进行一次,旨在调动市、县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积极性,增强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我市已连续八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通过该项工作的开展,提升了各级党委和政府对科技工作和科技进步的重视程度,增加了财政科技投入,改善了科技部门的工作条件,推动了市、县科技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创新性。 (长治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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