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项目预算管理的科学性与财政科研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沁水县日前出台了《沁水县县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该《办法》是对之前《沁水县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修订和完善。相较之前的管理办法,新《办法》有三大改进:一是对科技计划类型进行了整合。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县级科技计划分为基础应用类、公益类、市场导向类和重大项目四类。基础应用类项目突出创新导向。公益类项目聚焦重大需求。市场导向类项目突出企业主体。重大项目突出部门设计目标导向,实行招标或定向择优的方式确定承担单位。二是更加规范了立项管理。要求申报指南发布时间固定,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0天。要求从受理项目申请到反馈立项结果原则上不超过120个工作日。特别是引进了具有审计或会计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项目立项评估。三是更加严格了资金管理。科研资金资助首次提出后补助方式,要求加大科研经费后补助支持力度,扩大后补助项目的支持范围。
新《办法》更加有利于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优化整合市级科技计划,有利于完善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的监管,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 (晋城市科技局)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站文章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