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下午,山东自贸试验区烟台片区管委会联合国家外汇局烟台市中心支局,召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外汇创新政策推进暨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座谈会”。来自全市26家银行、16家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参会。
为探索推进新型离岸贸易发展,烟台自贸片区、外汇局烟台市中心支局与相关银行、企业就如何加快发展贸易新业态进行座谈,各方进一步探讨了新型离岸贸易发展的前景、条件和未来模式。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政策解读和面对面座谈,让广大银行、企业信心满满,纷纷表示:将积极推动建立银企互信对接的常态机制,携手打造更优质的跨境金融服务环境,用足用好外汇政策。
“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是一个城市自由贸易化的集中体现,是本土跨国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自然产物,是国际化水平和营商环境提升的重要标志。”烟台自贸片区相关负责人表示,烟台有基础、有空间,将积极跟进。
近年来,烟台自贸片区跨境金融创新向纵深发展,先后复制、向上争取自贸外汇政策35项,探索实施外汇创新业务9项;落地山东自贸试验区首笔资本项目收入结汇便利化支付业务,目前已为18家企业便利化支付2157笔、5.06亿美元,支付总量位居全省自贸片区第一位;落地全省规模最大的经常项目收付汇电子单证便利化业务,设立全省规模最大的外商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区块链融资平台融资36亿美元。
近两年来,在外汇服务领域,国家外汇局烟台市中心支局推出资本项目收入结汇便利化改革、贸易收支便利化改革、QFLP等35项外汇新政,在建设高水平自贸试验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外汇政策框架内有利支持企业健康合规快速发展。同时,还深入探讨了新型离岸贸易等新业态、新模式,按照“守法合规者便利,越守法越合规越便利”的原则,鼓励企业在自贸试验区进行全球贸易结算,推动烟台自贸片区跨境金融创新走在前列。
下一步,烟台自贸片区将强化国家外汇局与烟台市中心支局的合作,培育和发展各项新型离岸贸易业态,争取更多外汇新政在自贸试验区里先行先试,推动烟台自贸片区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崛起对外开放新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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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不实际进出我国一线关境或者不纳入我国海关统计的货物贸易,包括但不限于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境外承包工程第三国购买货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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