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欧盟及成员国的公共采购占到欧盟总消费量的17%。在欧盟积极推动统一市场的建设中,成员国公共采购政策的不一致、采购招标程序的复杂性、采购标准规定的过时死板、公共采购市场的割裂分散、甚至暗箱操作的行贿受贿等,迫切要求欧盟尽快出台新的统一的公共采购政策指令。目前,欧委会组织的专家班子正在同成员国密切合作,同相关各方积极磋商,预计年底前推出新政策指令的初稿。
2011年10月25日,欧盟议会投票通过了由德国籍议员吕尔勒(RUHLE)提交的《欧盟公共采购政策的现代化》报告,要求欧委会在起草制定政策指令文件中不仅要解决上述问题,还要积极面向新技术新产品、面向创新型中小企业。报告提出的要求主要有以下6点:1)欧盟中小企业的产出已占到企业总产出的52%,但中小企业在公共采购中所签的合同只占到35%左右。2)公共采购招标不能只考虑“价低论英雄”,还应考虑产品服务的性价比和经济、环境、社会、创新等综合因素。3)政府公共采购的规模往往过于庞大,不利于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参与,鼓励创新型中小企业“捆绑式”竞标。4)制定统一标准,对符合规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颁发“公共采购电子护照”。5)建立和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信誉制度,有利于降低参与公共采购招标的风险和花费。6)借助互联网,建立欧盟统一的公共采购市场,促进创新型中小企业的广泛参与和充分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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