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实施“科技兴方”和“可持续战略”,推进科技进步,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努力建设创新型县,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目标,中共大方县委、大方县人民政府制定《关于加快科技进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的决定》。
《决定》提出:通过不懈努力,到2010年,初步建立适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公众的科学素质有所提高,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创新型人才;科技投入明显增长,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占全县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1.2%;科技基础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科技成果转化率,先进技术推广率和资源利用率不断提高,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40%,科技综合实力在全区位次有所提升。
为实现大方县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县的总体目标,《决定》指出要加强领导、营造环境,为科技创新提供有力保障,并明确提出,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的多渠道社会化科技融资体系,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要体现法定增长的要求,确保财政对科技投入逐步达到国家法定财政预算支出比例,使科技投入同科学技术、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十一五”期间,县级科技三项费从2007年起,按照上年投入数递增20%左右,确保“十一五”期间全县科技三项费达到财政经常性支出的0.5%以上。2007年各乡镇科技三项费不少于1万元,每年应有所增加。逐年加大科普经费的投入,“十一五”期末,全县人均科普经费达到0.1元。(毕节地区科技局信息员 张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