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地方特色产业的保护,促进地方特色产品有序发展,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大方县科技局于2005年4月启动了大方天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有关申报准备工作。经过精心收集整理,大方县人民政府于2007年6月向省检验检疫局提交了《关于请求划定大方天麻地理标志产品范围的报告》,县科技局于2007年11月向贵州省检验检疫局提交了保护申请。
经过省检验检疫局的初审推荐,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形式审查合格,于2008年3月19日出台了《关于受理盘山磨盘柿等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对大方天麻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予以公告,对大方县所辖36个乡镇的天麻给予保护,并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门户网、国家地理标志网等进行公示,标志着大方天麻地理标志产品申报注册,进入实质审查程序。
(大方县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