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一逐步形成低碳城市发展模式
通过制度创新,为实现低碳发展目标提供机制基础,包括:政府决策机制、跨部门协调机制、资金流转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市民参与机制和舆论监督机制。在地方政府与社会监管能力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建立健全能效与排放的法律法规体系(含能效与排放标准、相关许可制度和温室气体核算与统计、报告制度等),有序设计、实验和实施包括补贴、担保、差别税率、排放贸易等基于市场的减控排经济政策手段。
目标二优化经济增长方式
2010到2020年的GDP增长速度平均保持在13-14%以上的水平,总量在全国省会城市的排名要有所上升,产业结构同步优化,稳定制造业增加值比重,通过重点加速发展旅游、会展、物流、休闲房地产等产业、提高现代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到2020年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左右。
目标三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
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能源利用效率提高,使得碳排放强度显著下降。到2020年,努力实现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40%以上,确保万元国内生产总值CO2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40%,力争下降45%。
目标四耗能行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节能、降耗、减污、增效为目标,在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有效减少产品生产和使用过程中的温室气体排放。到2020年,努力实现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提高到80%以上。电解铝、氧化铝、黄磷、水泥等重点耗能产品能耗达到同行业国内领先水平。消耗每吨铝矾土、磷矿石产出的增加值比2010年提高50%左右。
目标五推行节能建筑
到2020年逐步实现机关办公楼、大型公共建筑和城市建成区内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全面实施新建建筑节能50%的标准。
目标六森林覆盖率达到50%左右
继续实施植树造林、天然林保护与恢复等重点工程建设。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0%左右,大幅度增强碳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