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一】打造低碳旅游业
加大服务业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在旅游、会展、休闲房地产及现代物流等领域实现超常发展
贵阳低碳旅游业,对贵阳市旅游景区、宾馆等宣传节能减排和进行软硬件改造,推广绿色饭店,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等;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原则,力争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把贵阳的会展打造成为带动作用大、竞争能力强、开放水平高、具有鲜明特色的产业。与此同时还将大力开发休闲房地产业和发展现代物流业。预计本项行动对贵阳市实现2020年比2005年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减少40%或45%目标贡献率可达33.2%或26.4%。
【行动二】构建低碳工业体系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发展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改进矿产品加工方式,增加技术贡献率,提高产品级次,延长矿资源产业链;加快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加快优化调整工业内行业和产品结构,构建低碳工业体系。预计本项行动对实现目标的贡献率可达15.1%或14.4%。
【行动三】加强对企业节能减排的考核
采矿、电力、钢铁、铝及铝加工、磷煤化工、医药、建材、建筑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在鼓励企业自愿开展清洁能源生产审核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督促指导贵阳市境内所有大中型企业和全国联网直报的小型工业企业将能源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地完成网上直报工作。预计本项行动对实现目标的贡献率可达21.4%或24.5%。
【行动四】促进能源结构调整
增加水电供应比例、提高城区气化率、开拓石油和液化天然气供应渠道、推进地热开发,在城市和农村有条件的地区发展太阳能热水器;加快大、中型沼气池的建设,提高农村清洁能源的利用程度。预计本项行动对实现目标贡献率可达13.3%或10.4%。
【行动五】构建低碳交通系统
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加快建设城市轨道交通,以价格、费税等经济手段鼓励城市居民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逐步推行并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严格汽车市场准入制度,实施机动车辆排污许可制度,加速淘汰污染严重的落后车辆和老旧车辆。预计本项行动对实现目标的贡献率可达6.7%或6.3%。
【行动六】发展低碳绿色建筑
推广节能门窗、墙体保温隔热、建筑物遮阳等建筑节能产品与技术,利用以工业固体废弃物为原料的环保型墙体材料及其它建筑节能材料;严格执行国家新建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开展“煤改气”工作,提高煤气和液化石油气的供气人数,使2020年城市居民供气率达100%。预计本项行动对实现目标的贡献率可达6.4%或7.8%。
【行动七】加强森林管理增强碳汇
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珠江防护林二期等林业重点工程和石漠化治理、森林植被恢复等项目,严格执行“绿线”制度和绿地系统规划,增强森林生态系统的固碳能力。
【行动八】加强废弃物回收与处理
推动不同行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和耦合,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和垃圾资源利用;加快大中型规模畜禽养殖沼气工程建设,控制甲烷和氧化亚氮的排放。
【行动九】激励和引导公众低碳生活
通过宣传,鼓励市民尽量选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低碳出行方式,引导市民实行住房节能装修,帮助消费者选择高能效节能产品,倡导减少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预计本项行动对实现目标的贡献率可到4%或5%以上。(此部分行动实现的减排与发展低碳绿色建筑行动实现的减排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复计算。
【行动十】节能降耗政府率先示范
设立政府采购节能标准门槛;对政府机构电耗、油耗、气耗等能耗科目,制定和实施政府机构能耗使用定额预算标准和用能支出标准。大力扶持“能耗低、污染少、产值高”的企业,对促进低碳发展的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优先立项,并在资金、税收、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稳步推进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和价格水平的改革,发挥能源价格对能源消费行为的引导作用。坚持贯彻“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交费”的原则,利用费税手段调节有关主体的能源消耗行为。财政设定低碳发展专项资金,采取促进低碳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推动有利于低碳发展的各类项目的实施。通过差别消费税等手段鼓励消费者购买低能耗和资源消耗和具有低碳标识的产品。